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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挥NGO作用 推动垃圾不落地和垃圾分类行动

    来自广东省深圳市的13家公益机构组成的深圳垃圾分类公益服务联盟受到了各级相关部门领导和媒体的关注。公司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将最大程度地为服务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支持,希望服务联盟广泛积极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垃圾分类为核心的专项服务,寄望深圳垃圾分类公益服务联盟越做越好,越做越强,队伍不断壮大。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缩写。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在各种场合越来越多地提及非政府组织(NGO)与非营利组织(NPO),把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看作在公共管理领域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这些组织活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其形式、规模、功能千差万别,但一般都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或共益性、志愿性几个方面的基本属性。

    深圳NGO现状

    深圳公益机构一直是垃圾分类的先锋队。有公益机构负责人称,几年来虽然通过招标得到过一些政府垃圾分类宣传项目,但对于整个团队运作而言,那点钱只是杯水车薪。无奈,只好从公司股份里抽出几十万填补亏空。更头疼的是场地,现在租金芝麻开花节节高,加上水电什么的,一般公益团队很难承受。

    也有公益机构负责人坦言,搞公益活动虽然是无偿的,但志愿者搞活动总得吃饭喝水吧,协会没有钱开支,他只好经常自己垫付,但这样能支撑多久呢?另一家公益机构负责人也表示,机构在开发的一套幼儿垃圾分类教学课件,因为经费不足而举步维艰。

    “很多城市都去台湾求取垃圾分类‘真经’,但回来却大多遭遇‘水土不服’,收效甚微,原因何在?”广州著名环保组织宜居广州总干事巴索风云告诉记者,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大家取经时忽略了一个重要环节——即台湾垃圾分类,是由NGO组织先行先试,引导民众形成了垃圾分类共识,为政府推进垃圾分类打下了民意基础。

    台湾NGO的镜子

    巴索风云曾长期考察过世界各地垃圾分类和NGO发展情况。他表示,深圳NGO发展中的困难,若以台湾NGO为镜,就不难找到问题根源。

    台湾的NGO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发展历史较长。2、主动介入垃圾分类。3、管理部门支持,经费充足。4、有丰富的垃圾分类实际操作经验。较之台湾,深圳NGO组织发展历史较短,志愿者人数少。此外,会费收入有限,加上政府缺少相应支持,经费紧张。其三,多从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缺少垃圾分类实际操作经验及技能。

     期盼联盟形成合力

    早在2014年,深圳市垃圾分类中心就组织过公益机构进行垃圾分类活动的尝试。市分类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让NGO参与垃圾分类,是深圳垃圾分类推进中的一件大事。今后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及NGO的宣传、普及作用,潜移默化引导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7月推出的红、黄、绿大行动,是一次有益尝试。

    就在那次发布会前后,数家NGO向记者表达的成立联盟的愿望:

    “我们的力量太弱小了,靠单打独斗很难成事儿。”有公益机构负责人表示,期盼一个公益联盟能把大家团结起来。

    “目前各NGO力量都相对薄弱,但各有所长,如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很难取得成效。另一家公益机构负责人说。

    “现在市分类中心把大家组织到一起,希望能真正开辟一条进入垃圾分类事务的通道。”又一位公益机构负责人说,“对于垃圾分类,我们NGO有激情投入,有信心搞好,就看政府给不给我们机会。

    正因为深圳NGO组织力理相对弱小,才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一是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可考虑参照台湾的做法;二是在专业上对NGO人员加强培训,让他们既能搞宣传,又能去小区进行垃圾分类实际操作。

    “因为NGO的公益性质,未来让他们推进垃圾分类会大大降低运作成本,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巴索风云表示,未来可参照慈济模式。慈济既是垃圾回收的场所,也是环境保护的学校,还是佛教修行的道场。深圳NGO进入社区后,也可以像慈济那样建社区环保站——回收垃圾场所、环境教育学校,当然第三点要修改一下,应该是居民修身修心道场。垃圾分类就是改变生活习惯,就是个人修行嘛。

    “对于有能力的NGO组织,也可以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他们实际操作小区垃圾分类。巴索风云建议,当然前提是,政府要搞好中端收集运输和末端环节处理的设施配套。